2019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修改化妆品法规,将若干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加入法规附件II。同时,委员会还更新了化妆品法规附件III,为水杨酸作为防腐剂和非防腐剂的使用设置了新的浓度限制。其他变化包括对附件V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清单进行修改。
该条例于11月28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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