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检大厦招牌发光字换新工程 项目已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不特定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中检大厦招牌发光字换新工程
2.2项目编号: SZ-G-202401
2.3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2.4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6号中检大厦。
2.5采购内容:效果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原大楼招牌拆除、钢结构拆除、招牌文字制作、钢结构安装、招牌文字安装,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采购人人提供的效果图及相关资料,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30 万元。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设计使用要求。
2.7缺陷责任期: 5年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应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1名)资格 ,且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5供应商拟派驻现场的质量员、施工员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如高空作业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并提供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5.1供应商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的同类工程项目须不少于 1 个(同类工程指: 高层招牌发光字拆除、安装工程 ),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首页、范围页、价格页、签字盖章页等)。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供应商不得删减或修改其内容),并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5月10日17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原件寄送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6号中检大厦22楼前台,收件人:许先生,收件电话;0755-83829659。
5.3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官网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6号中检大厦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55-83829659
邮 箱:shuran.xu@sz.ccic.com
附件1.采购文件(含响应文件模板).pdf
附件2.响应文件模板.docx